7月24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根据这份意见,自7月25日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意见》还规定了苏州市土地出让环节的相关措施。要求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
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
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这已经是住建部5月对苏州进行约谈后,苏州再次升级房地产调控。
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对工业园区区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规定新房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二手房取得房产证5年方可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苏州此次政策发布,应该说还是略超乎市场预期的,因为此前苏州已经执行过比较严厉的政策。
从政策内容来看,比较详细,同时以收紧为主要特征,这对于打击投资投机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发展等都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房价方面,根据空白研究院发布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苏州在二手房成交均价相较去年同期涨幅超过5%,上涨幅度相对较大。
本文网址:http://chanpin.wlchinahn.com/yxsw12898.html
原标题:苏州限购限售升级 为什么要再次升级?
免责声明:以上苏州限购限售升级 为什么要再次升级?的详细介绍说明,您可以在这里联系这条信息的卖家亿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商家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