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规则说话。规则对“奔驰女车主”跟状告她的人也一体通用。
昨日(9月6日),西安奔驰女车主被诉违约,索赔百万一事引发关注。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委托人陈天哲称,其与薛女士签约聘请她做招生宣传。但对方未履行合约,致学校错过招生旺季,将索赔364万余元。薛女士则质疑陈天哲为校方委托人的身份,称不愿做虚假宣传。目前,法院已立案。
昨日(9月6日),陈天哲告诉新京报记者,西安奔驰女车主薛女士曾因多次维权无果坐在车引擎盖上哭诉被很多人关注。今年招生,校方欲邀请薛女士以直播的形式帮助宣传。此后双方几经谈判,并于今年6月12日签订了合作协议。
陈天哲提供的合作协议显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聘请薛女士为该校网红专业架构顾问,同时任课程形象推广大使。校方可以在约定范围内,借助薛女士的个人影响力,开展网络宣传及招生工作。协议中还约定,薛女士需每日(除法定节假日外)开展一场直播讲座,时长3小时,讲座内容由双方协定。薛女士需每周拍摄一个宣传学校的小视频,每周开展一场大型公益讲座。
上述协议写道,学校将支付薛女士年推广宣传费用100万元(税后),按12个月平均付给薛女士。另外,校方若招生人数超过3000人,还将支付薛女士额外的招生奖励。校方若不具备办学资质及让薛女士宣传严重虚假资料,薛女士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陈天哲表示,签署协议后,为配合薛女士工作,校方装修了学校广场,并为薛女士租了一栋五层楼房。同时,与其他网红公司签订协议,安排11名技术人员在学校内上班。但薛女士未履行合约。“她说工作量太大,从来没有直播过”。该行为导致校方错过招生旺季,损失很大。
8月27日,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将薛女士诉至法庭,索赔364万余元,后法院立案。对于索赔金额,陈天哲介绍,其中包括“要求薛女士赔违约金80多万,另外赔偿学校经济损失,加在一起3649111.33元。”
法院已立案,校方拒绝诉前调解
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陈天哲在与薛女士签署协议时,自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及校长。协议签署后,协议被陈天哲单方面收回。当对方将协议返还给薛女士时,协议甲方落款处加盖了“西安某技工学校”印章。后薛女士与工商部门核实,发现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法定代表人为薛勇,并非陈天哲。陈天哲本名为“陈刚”,系西安某教育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无关。
昨日(9月6日)中午,当事人薛女士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履约对于她来说“不费劲”。但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她了解到涉事学校“发不了学历证书”。之后她要求校方拿出相关资质,但校方一直以“在办”推脱,故其没有为学校进行宣传。
对于薛女士一方指出的校方资质问题,陈天哲承认其本名为“陈刚”。因为不喜欢这个名字,故使用笔名“陈天哲”,已经用了20多年。他称,自己是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投资人之一,校方是在合法范围内招生。至于学校在学生毕业后颁发何种证书,陈天哲表示,“跟她这个合作没关系。”
陈天哲出示的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学校教学许可证显示,发证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有效期3年。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京报记者查询到,在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年检中,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属于“基本合格”。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是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学生毕业时,颁发的由该局统一签发的技工学校毕业证。
上述工作人员补充表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无权向学生颁发中专、大专等学历证书。若学生就读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后想获得学历证书,在毕业后需考高职扩招大专,或在读时选择成人教育等。“要问清楚学校是否和其他学校合作,或者是不是某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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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奔驰女车主违约 女车主质疑校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