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法制报报道,清华大学在20世纪就获得了“清華”、“清華大学”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在清华大学诉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被告在清华幼儿园经营过程中使用“清华”一词,容易混淆公众并构成商标侵权。原告据此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文网址:http://chanpin.wlchinahn.com/yxsw4026.html
原标题:清华大学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 容易混淆公众并构成商标侵权
免责声明:以上清华大学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 容易混淆公众并构成商标侵权的详细介绍说明,您可以在这里联系这条信息的卖家亿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商家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