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晨清 制图
去年5月,付阿姨从网上搜索到了某家政公司的广告,便联系到了该公司的钱经理,对方称可以帮付阿姨联系高端雇主,每月的底薪可以达到3万元。而作为回报,公司需要收取月薪的20%作为服务费。
难得碰到一个高薪的工作机会,付阿姨欣然来到该公司所在地,交了6000元后便按钱经理的要求回家等待。但等了近一周,对方却一直没有打来电话,付阿姨等得心急,便再次到公司询问进展,没想到,她在公司内没有看到一名员工,只遇见了正在办案的民警。
民警告诉她,因涉嫌诈骗,该公司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而与她情况相同的被害人还有50多位。
被警方查获后,该家政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某承认,他们对应聘者承诺的所谓“高端”工作并不存在。其公司谎称能为应聘者寻找到公司老板、成功人士等雇主,承诺月收入2至5万元不等,应聘者只要交纳月收入20%的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就能被列入雇主选择的范围。
交了钱后,业务员会*冒雇主联系应聘者,但却寻找各种借口不让应聘者上岗。拖得久了,一些应聘者实在等不及,会主动要求解约。公司此时便反客为主,称应聘者违约,只退还极少的费用。这家公司的盈利就来自收取的服务费,业务员和*冒雇主的人员都能从其中获得比例不等的提成。
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其虚构以提供高端保姆、月嫂、陪护等家政服务岗位,承诺给付高额月工资的事实,向应聘人员收取介绍费为手段,骗取5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徐某等1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而在15名被告人中,除3名管理人员外,其余均为普通业务员。这12名业务员均参与实施了犯罪团伙中的部分犯罪行为,且在诈骗过程中大多使用*名,不过因他们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故均认定为从犯。
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丰台法院一审以陈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获刑最重;获刑最轻的业务员刘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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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优质工作机会实为骗局,家政公司老总和员工均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