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名被告人中最大的34岁,最小的还不满30岁。检方指控称,2018年世界杯足球赛举办期间,被告人贾某伙同王某、李某、赵某、秦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方式,组织数十人参与*球投注。其中,贾某共收取*资17万余元,王某收取*资736万余元,李某共收取*资26万余元,赵某收取*资1735万余元,唯一的一名女被告人秦某收取*资39万元。
他们通过一个叫皇冠的网站进行*球,胜负、比分、进球数,只要网站有盘口的都*。世界杯那一个月共计64场比赛,他们*了63场。最关键的决赛,还没来得及下注,他们就都被警方抓获了。
第一个出庭受审的贾某对指控全部认可,他自称是这个*球链条的中间环节,上线是王某、下线是赵某。贾某说,有一次,他和王某、李某三个人聊天时,王某提到有个*球网站,想在世界杯期间挣点钱。他们分别去找人下注*球,因为有代理级别不同,投注的额度也不同,所以他们都用王某的账号密码下注。*博网站会根据投注金额的3%返利,然后他再把2%返给下家赵某。因为比赛没结束就被抓,返利也没拿着。
贾某口中的上家王某受审时却是另一番说法。王某说,他是从网上看见了*博网站的广告,就花了5万元注册了账号,但他并没有和贾某、李某提议过*球。“我特别喜欢足球,注册账号其实就是想自己玩,我也帮朋友投注过,但也就几万元,我不知道指控的700多万是怎么来的。”
至于*博的返利,王某一口咬定没有。投注了多少场、都有谁找自己投注过,王某都说记不清了。
贾某的下线赵某是5名被告人中被控收取*资最多的,高达1735万元。赵某对*球的过程都认可,但对罪名有异议。“我就是几个朋友在一起下球,一起吃饭看球的时候,他们听说我下球,就把钱给我,让我帮着一起下。”赵某觉得,自己不是开设*场罪,就是*博罪。
被告人秦某是5名被告中唯一一个女性,和其他几个被告人不同,秦某自己并不*球,甚至平时都不怎么看球。因为认识赵某,知道对方有下注的渠道,她就帮同事、朋友下注。在开庭过程中,秦某偶尔还会笑笑,显得挺轻松。
几名被告人都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彼此间或多或少的朋友关系让他们形成了一个网。他们大部分都很喜欢足球,爱看球,却为了“玩”而涉足*球,甚至对于收取他人*资下注这事就觉得是帮个忙而已,根本没有意识到严重性。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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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世界杯期间组织数十人网络*球北京五名年轻人被控开设*场罪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