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政复议只能撤销工商部门作出的法定代表人公示登记,并不改变詹克团已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事实。北京比特现任执行董事吴忌寒、经理刘路遥目前均正常履职。刘路遥仍为北京比特现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詹克团不再担任北京比特任何职务,任何情况下,詹克团都不能再担任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否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比特公司章程。
第三,詹克团并非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无权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使权力。如因詹克团冒充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身份,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持追究詹克团及相关相对方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四,即使詹克团被错误登记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亦不会对比特大陆的境内外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北京比特的唯一股东是香港比特,香港比特的执行董事和授权代表人均为吴忌寒一人;香港比特的股东是开曼公司,而詹克团在开曼公司已不再享有10倍投票权,仅间接持有开曼公司约36%的股份,也已被罢免出开曼公司董事会。因此,即使詹克团被错误登记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香港比特也能依法将其再次罢免。
2019年10月28日,比特大陆董事长吴忌寒发布内部信,詹克团在担任比特大陆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公司经营及管理思路上出现重大失误,不顾公司其他管理层的一再劝阻,独断专行,盲目扩张,导致公司在2019年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品牌声誉不再,技术优势丧失,市场份额萎缩。为纠正詹克团的管理失误,挽回比特大陆这家中国第二大芯片设计企业,保护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利益,解除詹克团在比特大陆的一切职务,并在全体员工的支持下,严格依法变更了北京比特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2019年11月7日,詹克团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准予北京比特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变更执行董事的行为。2020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海政复决字[2019]397号,“第一次复议决定”),认为董事变更备案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因此驳回了詹克团要求撤销执行董事变更的行政复议申请。
比特大陆及吴忌寒均不服第一次复议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020年1月2日,北京比特将法定代表人由吴忌寒变更为刘路遥。
2020年2月12日,詹克团为了干扰比特大陆的正常经营再次恶意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准予的第二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并将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恢复登记为詹克团。
2020年4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了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2日作出的准予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但并未决定恢复詹克团为法定代表人。
比特大陆、吴忌寒及刘路遥均不服第二次复议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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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比特大陆再发声:任何情况都不会改变詹克团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事实